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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優惠》綜所稅刷聯名卡,全卡回饋0.25%

海悅聯名卡 繳納110年度綜所稅免手續費,再享以下優惠:

【立即申辦海悅國際聯名卡】

一次付好優惠,全卡享0.25%現金回饋   (需登錄)

  1. 不限金額0.25%現金回饋   (上限200元,限量5,000名)

 

分期付超輕鬆,最高可分30期   (需登錄)

  1. 不限金額,6期及12期零利率,24期年利率1.68%
  2. 稅額達30萬元,30期年利率1.88%

 

台灣Pay不限量,每筆最高加贈1,000元刷卡金   (不累贈,限擇優回饋乙次)

使用「兆豐銀行/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海悅國際聯名卡掃碼繳納

  1. 不限金額,每筆贈100元刷卡金
  2. 稅額達3萬元,每筆贈200元刷卡金
  3. 稅額達300萬元,每筆贈1,000元刷卡金

 

新戶加碼禮,辦卡繳稅再享2%現金回饋   (上限500元,限量1,000名,需登錄)

*新戶定義為108/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且核卡日需於111/5/1~7/3成功核發正卡,核卡日以本行系統所載為準

 

本活動採分開登錄制,各優惠登錄開放期間如下:

登錄網址:https://www.megabank.com.tw/personal/credit-card/event/111incometax

  1. 【一次付好優惠 一般卡】:111/7/1 14:00 ~7/10 24:00
  2. 【分期付超輕鬆】:111/5/3 14:00 ~6/30 24:00
  3. 【新戶加碼禮】:111/7/1 14:00 ~7/10 24:00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之優惠,僅適用透過Paytax財政部繳稅服務網(含網路、台灣PayQR-Code及電話)繳稅,不含其他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各稅目繳款期間及繳費流程依稅捐機關官方公告為準。若需確認是否完成繳稅請至http://paytax.nat.gov.tw查詢繳稅紀錄。
  2. 繳納國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限使用本人信用卡或Visa金融卡(夫妻合併申報者,可用夫妻其中一人的兆豐信用卡申報)。外僑(係指持外國護照且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之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士不適用<不包含香港、澳門>)得以本行信用卡一次付清繳納綜所稅業務。
  3. 「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外僑綜所稅」皆須為該卡持卡人需與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為同一人。若經查不一致,本行有權不另行通知逕行取消該筆交易,持卡人須自行重新申請;若因而產生後續糾紛,本行概不負責。
  4. 本行公司商務卡、政府網路採購卡、大陸地區人士(外僑申報)及逾(延)期申報者不適用本活動。
  5. 取消信用卡繳稅授權碼者最晚須於111/6/30下午3:30前向本行提出並完成書面申請;取消授權後如要再使用信用卡繳稅須於111/7/3前重新取得授權碼,否則無法再使用信用卡繳稅僅能利用其他方式繳稅。超過上述之申請期限,後續補、退稅一律由稅捐稽徵單位統一處理,不得向本行申請以爭議款項處理。持卡人應對其輸入資料且成功取得授權碼之交易負全部責任。
  6. 一次付-一般卡優惠:持卡人須於登錄開放期間完成登錄,恕不接受事後要求補登。獲贈之回饋金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正、附卡合併每戶(以正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限回饋乙次。獲贈之回饋金將於111年9月底前回饋至有效正卡人信用卡帳戶(惟實際回饋時間將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並自回饋金入帳後連續抵用3期帳單之新增消費帳款(分期付款僅限抵首期下帳金額),無法折換現金、更換其他贈品/哩程數/紅利積點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回饋金回饋時須為有效卡,且無延滯繳款、無發生遭限制或銀行強制停卡之情事。持卡人若有上述情事或不符合/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本行得取消其回饋資格。
  7. 分期付優惠:
  1. 1. 分期優惠申請:於登錄開放期間至本行網站以持卡人「身分證字號」、「繳納稅款之卡號末8碼」完成登錄,恕無法辦理且不辦理事後分期、期數變更,本行保留審核參與分期活動資格之權利。
  2. 2. 每筆稅款分期限登錄乙次,如重複登錄將依符合資格之最高分期期數進行分期,恕無法辦理且不辦理事後分期、期數變更,本行保留審核參與分期活動資格之權利。
  3. 3. 稅款分期付款需於信用卡原額度可用餘額內申請,若關帳時超過可用餘額之稅款金額,同意本行於當期帳單自動改以一次付清入帳,恕不另行通知。臨時調高額度者不適用分期繳稅,您可向本行申請調高永久信用額度,惟調高信用卡永久額度需持卡半年以上,且需提供財力證明始可辦理,本行保留信用卡額度審核權利。
  4. 4. 本活動之6期、12期分期付款利率為0%;本活動之24期分期付款利率為1.68%;本活動之30期分期付款利率為1.88%。各分期利率等於總費用年百分率。持卡人如有分期款項未於繳款截止日前付清或遲繳、或於款項分期期間發生停用等情事,本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將持卡人所有未到期餘款視為全部到期,並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上,並將依本行各卡別約定條款規定洽收循環信用利息及逾期手續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單筆簽單分期注意事項」為準。
  5. 5.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以新臺幣計):分期金額:10萬元,分期期數:24期,分期利率:1.68%,總費用年百分率:即為分期利率,繳息還本方式:本金按期平均攤還,各期利息按剩餘本金計收。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1年4月9日。本範例僅供參考,實際每期分期利息依各期實際入帳天數按日計息,請依各月帳單列示為準。
  6. 6. 每期應付分期本金為申請核准的金額依持卡人選擇的分期期數按每一月為一期平均攤還,元以下無法整除之餘數金額將併入第一期計收。「每期應攤還金額」將100%計入各期帳單之最低應繳金額中,不得使用循環信用。
  1. 台灣Pay優惠:
  1. 1. 排除以刷卡、感應或卡號輸入等方式進行之消費。
  2. 2. 持卡人須於登錄開放期間完成登錄,恕不接受事後要求補登。
  3. 3. 獲贈之回饋金將於111年9月底前回饋至有效正卡人信用卡帳戶(惟實際回饋時間將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並自刷卡金入帳後連續抵用3期帳單之新增消費帳款 (分期付款僅限抵首期下帳金額),無法折換現金、更換其他贈品/哩程數/紅利積點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4. 4. 於執行回饋入帳時「兆豐銀行/台灣行動支付APP」之本行虛擬卡片、TPAN須為有效,若上述任一條件非為有效狀態,則取消回饋資格。
  1. 新戶2%優惠:
  1. 1. 新戶定義為108/1/1以後同一身分證字號(ID)下從未持有兆豐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之客戶,且核卡日需於111/5/1~111/7/3成功核發正卡,核卡日以本行系統所載為準。
  2. 2. 獲贈之回饋金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正、附卡合併每戶(以正卡人身分證字號歸戶計算)限回饋乙次。每戶回饋上限500元,獲贈之回饋金配合政府延後報稅期間將於111年9月底前回饋至有效正卡人信用卡帳戶(惟實際回饋時間將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並自刷卡金入帳後連續抵用3期帳單之新增消費帳款 (分期付款僅限抵首期下帳金額),無法折換現金、更換其他贈品/哩程數/紅利積點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逾期未抵用完畢則視同放棄。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排除項目以本行「一般消費定義」網站公告為準。
  1. 若無註明則均以新臺幣計算。
  2. 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規定。
  3. 兆豐銀行行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循環利率依本行「新臺幣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加碼年息4.43%~15%,上限利率15%,基準日為105年1月7日。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3%+NT$150。本活動之分期付款利率為6、12期0%,24期1.68%,30期1.88%,各分期利率等於總費用年百分率,零手續費。其他費用請上兆豐銀行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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