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圓夢,成家不必等


無論是青年首購族,還是換屋族。
"只要搭配海悅圓夢購屋金"
皆能減輕您的購屋壓力,
助您用更輕鬆的方式獲得高品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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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每月將由律師見證抽出1名百萬購屋金,5名20萬購屋金,抽中購屋金者需於三個月內購屋簽約,若無購屋視為放棄,將由律師見證抽出遞補名額。

  2. 得獎人凡在海悅團隊線上所銷售的房子購屋,於簽訂購屋合約後,依本活動辦法完成相應的買賣手續時撥付購屋金。依稅法規定,若獲得100萬圓夢購屋金,主辦單位將預先代扣新台幣10萬元整機會中獎稅,扣稅後計可實領得新台幣90萬元整。若獲得20萬圓夢購屋金,主辦單位將預先代扣新台幣2萬元整機會中獎稅,扣稅後計可實領得新台幣18萬元整。

  3. 在購屋金有效期內,購屋金可轉讓給配偶、二等血親內親屬,轉讓次數以一次為限,轉讓者需親自到主辦單位辦理,並簽立轉讓書及提出身份證件證明。因轉讓衍生之相關贈與稅等由贈與人及被轉讓人自行負責。

  4. 未在有效期限內簽約購買海悅團隊線上所銷售的房屋之得獎人,則視同放棄購屋金中獎資格,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屆時主辦單位將再抽取新的圓夢購屋金得主,得獎名單將公佈在活動網站,並會同律師進行抽獎見證及錄影存證。

  5. 得獎人於房屋貸款核撥後即可檢附證明通知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即代扣稅費並將購屋金匯入得獎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限本人帳戶);未申辦房屋貸款者,購屋金將於房屋產權過戶後撥付;申請購屋金的有效期限為抽獎公布日期後3個月內,得獎者未在有效期限內簽約購買海悅團隊線上所銷售的房屋者,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屆時主辦單位將再抽取新的圓夢購屋金得主,得獎名單將公佈在活動網站,並會同律師進行抽獎見證及錄影存證。

  6. 購屋金限使用於一件買賣契約。

  7. 海悅團隊會在得獎人使用購屋金時代扣稅金,絕對不會以電話通知匯款扣繳。

  8.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如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9. 得獎人購屋後若因故解除買賣契約者,則喪失得獎資格,應全數無息返還購屋金予主辦單位。

  10. 於本活動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至指定地點領取獎項時進行攝影、訪問及拍照,海悅並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參加人之肖像權及其他可能涉及之智慧財產權等均不可撤回地授權海悅為永久、無償及不限區域使用,且同意海悅於各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電視及社群及商業使用)為任何使用。海悅為設計、製作、剪輯、重製、公開發表本活動攝影、訪問及照片等之目的,得自己或委由第三人就該等攝影、訪問及拍照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為重製、編輯、修改、公開發表、剪輯、增減、及標示或與他人之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為組合或結合,不論使用範圍之多寡及作品之完整與否。海悅亦無須就前開使用之內容、態樣及形式,提供參加人進行審閱或同意。
電子禮券內金額並無使用期限,卡片金額自銷售日/儲值日起由星展(台灣)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出售日/儲值日起算一年
電子禮券客服中心電話:0809-001-365
家樂福保有對電子禮券所有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之權利。

[電子禮券消費]
  1. 電子禮券限使用於購買家樂福賣場之商品,但不適用於大宗提貨、購買量販商品提貨券、禮物卡及支付商品服務費用(如:安裝費用、運送費用)或其他家樂福指定之商品等,家樂福商店街及美食街之消費亦恕不適用。另因政府法令規定,電子禮券無法用以支付代收及代售業務之消費,例如:悠遊卡、icash儲值、年代售票、家樂福電信費用、玉山信用卡費等。

  2. 電子禮券於儲值時已開立統一發票,故持電子禮券消費金額僅有明細,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3. 結帳前請出示電子禮券,為避免爭議,無法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要求兌換。

  4. 電子禮券餘額不得直接兌換為現金,但可儲值於家樂福錢包於家樂福賣場兌換商品。

  5. 消費者在使用電子禮券消費後,請在離開結帳櫃台前再次確認您的明細、發票及電子禮券收據上的餘額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請再行離開,離開結帳櫃台後,若對電子禮券餘額有爭議時,請持原購買發票、電子禮券及收據至原分店服務中心櫃台處理。

  6. 消費者使用電子禮券消費購物後,若發現商品有瑕疵欲退貨時,請攜帶原消費明細、發票至分店服務中心進行退貨,原消費款項將退回至實體餘額卡、禮物卡中,恕無法以現金退回,原若使用好康卡或家樂福信用卡所獲之紅利點數及其他優惠,亦將一併扣除。

  7. 為配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任何法規規定不得以折扣或贈獎等優惠方式販售之商品,均不得以電子禮券換購之。

  8. 電子禮券為不記名,亦無法進行掛失或止付,任何人持本卡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

  9. 持電子禮券消費需合併使用家樂福好康卡或家樂福信用卡,方可獲得家樂福紅利點數,若單獨使用電子禮券消費,恕無法獲得點數累積。消費者可當場辦理家樂福好康卡或信用卡,便可立即獲得紅利點數優惠。
  1. foodpanda優惠碼為不限新舊客皆可使用,適用服務於foodpanda全平台使用。單筆商品金額(不包含服務費)NT$100或以上,並於結帳頁面輸入優惠碼可享NT$100優惠折抵,使用期限至2022/1/31止。

  2. foodpanda優惠碼使用方式與限制:若該指定優惠碼一經取消或退貨,則該折價券視同已使用,恕不得要求轉換為現金,或要求提供同等金額的優惠碼。

  3. 使用方式: 請下載 foodpanda APP 登入會員,點選美食或生鮮雜貨,輸入訂購欲送達之地址,選擇喜愛的美食/商品後,至結帳頁面輸入優惠碼序號以享折扣。

  4. foodpanda 目前服務範圍涵蓋全台21個縣市,包含雙北、基隆、桃園、新竹縣市、苗栗、台中、彰化、雲林、嘉義縣市、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南投、澎湖、金門地區,更獨家提供全台本島24小時即時外送服務,實際狀況依店家營業時間為主。

  5. foodpanda優惠碼不得與其他行銷活動合併使用,foodpanda有調整活動內容方案及終止該活動之權利。

  6. 若有任何優惠券使用問題,請聯繫foodpanda客服信箱:support@foodpanda.tw
  1. 每張面額相同的折價券,每個PChome線上購物帳號限使用乙次。

  2. 折價券抵用限指定館商品,一個商品限使用1張折價券,不可與其它優惠合併使用。使用期間請參閱折價券頁面,折價券使用名額有限,建議領取成功後立即使用,使用名額用完後該折價券活動即結束。

  3. 折價券注意事項詳 PChome顧客中心
  1. 此次抽獎活動,含賞屋抽/購屋抽,得獎名單將公佈在活動網站,並會同律師進行抽獎見證及錄影存證。

  2. 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20歲以上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參加,法人不適用。

  3. 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及中獎名單依本網站之公佈為準。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異議,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4. 活動參加/得獎人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之行為,得提起訴追。如因資料不全或錯誤,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者,相關損失由參加/得獎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得獎人逾領獎期限未領取,或未回覆、未提供正確資料或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清楚或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5. 參加者同意其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之記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寄出、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異議。

  6. 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之資格,並得追回代金、禮品及獎金。

  7.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金,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在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得獎人依法需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主辦單位會在給付前先代扣10%並代為繳交。

  9. 除上述注意事項,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10. 活動參加/得獎人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執行單位得基於行銷目的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11. 為持續提供參加者有關不動產行銷資訊的專屬服務,主辦單位會將參加者的個人資料提供予海悅團隊各公司以提供海悅團隊所銷售的建案予您鑑賞。海悅團隊係指海悅團隊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1)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3)海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4)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5)海嘉廣告股份有限公司(6)霞飛廣告股份有限公司(7)達程廣告股份有限公司(8)好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海樺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0)昕傳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1)海悅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2)希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3)海悅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4)海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5)悅大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6)海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7)海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8)海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9)其他海悅團隊各公司

  12. 參加者得向海悅官網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之個人資料,亦得請求更正或補充個人資料。參加者得向海悅官網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並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相關資料,若參加者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導致無法提供最新相關活動訊息、不動產相關資料,例如,優惠房貸、新建案、市場趨勢等資訊。(詳海悅官網個人資料及隱私權聲明)。

  13. 於本活動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至指定地點領取獎項時進行攝影、訪問及拍照,海悅並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參加人之肖像權及其他可能涉及之智慧財產權等均不可撤回地授權海悅為永久、無償及不限區域使用,且同意海悅於各媒體(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電視及社群及商業使用)為任何使用。海悅為設計、製作、剪輯、重製、公開發表本活動攝影、訪問及照片等之目的,得自己或委由第三人就該等攝影、訪問及拍照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為重製、編輯、修改、公開發表、剪輯、增減、及標示或與他人之作品之全部或一部為組合或結合,不論使用範圍之多寡及作品之完整與否。海悅亦無須就前開使用之內容、態樣及形式,提供參加人進行審閱或同意。

  14. 禮品中獎人不得將中獎權利轉讓他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其他非主辦單位提供之商品。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海悅廣告有權變更獎品或以等值商品取代之。

  15. 中獎者需當場檢視獎項,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獎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中獎人應逕向該供應商直接詢問,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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